网易云音乐与酷狗音乐抄袭风波“出圈”——原创交互设计如何寻求保护?

文章来源: LETOU体育国米知识产权报/LETOU体育国米知识产权资讯网
发布时间: 2021/2/7 10:36:00

  2月2日,一篇题为“网易云音乐:关于给酷狗音乐相关团队申请年终奖励的建议”的文章火了,发布仅几个小时,阅读量便迅速超过“10万+”,并冲上新浪微博热搜。


  文中,网易云音乐将酷狗音乐的“听歌”“音乐推”功能分别与其产品的“一起听”“云贝推歌”功能进行比对,指责酷狗音乐抄袭其软件界面、软件操作动画形式、推歌交互形式等。


  那么,相似的两款界面和交互方式应如何界定是否抄袭?音乐厂商又该如何对创新产品做好知识产权布局,以免陷入知识产权纠纷?为此,记者采访了知识产权业界专家。


  网易指责酷狗“山寨”


  为证明酷狗音乐“山寨”其产品,网易云音乐列举了两个案例,其在文章中介绍,2020年7月,网易云音乐上线了“一起听”功能,用“音乐+人”的模式,探寻音乐的更多可能性。


  “一周前,我们可喜地发现,酷狗上线‘跟听’功能,对网易云音乐‘一起听’的模仿到了像素级的地步。”网易云音乐在文章中称,酷狗音乐在邀请好友页面的信息、展示形式;头像和耳机的展示形式和对讲功能等,均抄袭自网易云音乐。


  网易云音乐还称,以上行为并非偶然和特例。网易云音乐于2020年4月上线“云贝推歌”功能,粉丝可以用“云贝”为喜爱的音乐进行推广和支持。3个月后,酷狗音乐上线了“音乐推”功能,其播放器功能入口位置、推歌交互形式等均抄袭自网易云音乐。


  对于网易云音乐的指责,酷狗音乐用几件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予以“回应”。


  酷狗音乐介绍,早在2015年,酷狗音乐就上线了“音乐推”功能,并立即提交了专利申请。该技术可以实现不同用户相互推荐、多个用户共享音乐等功能。截至2020年底,酷狗音乐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提交了2000余件专利申请,其中包括2015年12月和2020年3月提交的与“一起听”功能有关的专利申请。


  2月4日,网易云音乐再次发布一篇名为“网易云音乐:关于取消酷狗音乐相关团队年终奖励的建议”的文章,其指出:“酷狗音乐所放出的专利与其现在的产品功能形态、界面设计和交互形式,驴唇不对马嘴。”


  为了解纠纷详情,记者分别联系了网易云音乐和酷狗音乐,双方均表示不方便接受媒体采访。


  软件创新保护先行


  一方指责对方“山寨”,一方晒出专利申请文件,究竟是否侵权?


  记者经梳理发现,网易云音乐指责酷狗音乐“山寨”的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:一是“山寨”软件界面,比如,邀请好友界面、头像和耳机的展示形式和对讲功能界面、“云贝推歌”的设计样式等;二是“山寨”交互形式,比如“云贝推歌”播放器的推歌交互形式、歌曲历史推荐交互形式等。


  在两款软件存在相似界面和功能的情形下,如何界定是否侵权?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助理詹映介绍:“从著作权保护的角度来说,可采用‘接触+实质性相似’原则判断是否构成侵权。对于公开使用的商用软件而言,主要难点是如何判断两者的图形用户界面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。从专利保护的角度来说,可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,对两款软件的界面外观设计进行比较,综合判断是否构成侵权。”


  究竟有无抄袭,尚无定论,但这场“口水仗”给软件企业提了个醒:在推出新产品或新功能时,应及时做好知识产权布局,在被别人“山寨”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时,都能做到有“权”可依。


  “企业对软件的图形用户界面进行创新后,可以通过专利权、著作权等多种途径予以保护。”詹映介绍,早在2014年,我国《专利审查指南》中便将图形用户界面纳入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。2020年,我国新修改的专利法又将局部外观设计纳入保护范围。


  “在著作权保护方面,软件的图形用户界面具有独创性,才能构成著作权法保护对象。”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晓宇介绍,在实践中,独创性认定通常面临“公有领域常用表达”“唯一或有限表达”等多个维度的挑战,企业若想获得著作权法保护,还需在图形用户界面的独创性方面多下功夫。


  朱晓宇建议,企业在推出创新产品或新功能后,对于具有独创性、可以构成作品的图形用户界面,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;对于具有新颖性的图形用户界面,可以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。


  “在实践中,如果企业未针对创新成果开展知识产权布局,但能够证明他人抄袭的,还可以将特定图形用户界面作为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,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维权。”詹映建议。(本报记者 冯飞)


  (编辑:晏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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